□ 戴先任
10月14日起,各大電商平臺紛紛推出“雙十一”預售預熱活動,比去年提前了10天。然而,不少消費者投訴稱,一些預售產(chǎn)品比直接購買更貴、預售結束后立刻降價,讓“付尾款”變“割韭菜”……(10月27日澎湃新聞)
預售模式已成為消費者集中投訴的“重災區(qū)”之一。一些商家以預售期為幌子,故意拖延發(fā)貨時間,甚至隨意更改發(fā)貨日期,有些商品延遲收貨的時間甚至長達一個月。其他還有“尾款”漲價不誠信、預售商品不保價、承諾贈品不兌現(xiàn)、“最低價”宣傳不屬實等問題。
預售的初衷本來是對消費者讓利,但部分商家通過預售模式掌握了“交易主動權”,因而變得有恃無恐,甚至肆無忌憚。比如預售商品發(fā)貨時間越來越長,一些商家還推出不退不換、不確定發(fā)貨時間等“霸王條款”,甚至還有商家收到預售款后“跑路”的情況發(fā)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是消費者,預售制也對一些合法經(jīng)營的商家造成壓力。目前的預售更多是包裹了大促銷“外衣”,商家一般要降價銷售,還要匹配資金和售后資源,企業(yè)正常利潤因此受到影響。
電商預售不能變成“宰客利器”,對電商預售模式,需要監(jiān)管“預置”。商家推出預售活動,必須要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明確告知預售時間,預售模式也要合法合規(guī),不能制定“霸王條款”。平臺有責任督促商家守約,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預售模式中存在的亂象則要加大懲治力度,更好遏制預售模式亂象。比如建立侵權預警機制等,對“超長預售”要提前預警,及時叫停。消費者也要增強維權意識與防范意識,理性消費,把“交易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勇于維權、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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