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茜 通訊員吳杰鵬)隨著深冬季節(jié)和元旦春節(jié)“兩節(jié)”來臨,餐飲服務中火鍋加熱酒精等醇基燃料的使用進入高峰,由醇基燃料使用不當引發(fā)的食品安全和相關安全風險上升。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醇基燃料使用中的安全風險,12月21日,湖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風險提示。
要防范誤食誤用醇基燃料引發(fā)食物中毒事件。餐飲服務提供者尤其是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要貫徹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在餐飲服務中需使用火鍋加熱酒精等醇基燃料的,盡量采購使用乙醇作為加熱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應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并嚴格管理,防止作為白酒誤飲。盡量采購符合要求的固體燃料,不得將醇基燃料與食品及原料混放,醇基燃料容器應有醒目的標簽標識。
要防止醇基燃料使用不當引發(fā)消費安全事故。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從業(yè)人員培訓,提高風險防控意識,使其能正確使用火鍋加熱酒精等醇基燃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時,應在沒有明火的情況下添加燃料,避免引發(fā)火災、燙傷等消費安全事故,依法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要提高安全消費意識。廣大消費者要增強安全使用火鍋加熱酒精等醇基燃料的意識和能力,不食用來源不明“散裝白酒”等白色液體,避免誤飲誤食事件發(fā)生。在就餐過程中,拒絕在明火沒有熄滅的情況下添加燃料,以防被燒傷、燙傷。如發(fā)現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違規(guī)使用醇基燃料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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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基燃料,是以醇類(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為主體配制的燃料,是一種新型燃料,屬于危險化學品。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醇基燃料更加經濟方便,常用于餐飲行業(yè)、農村宴席和戶外野炊等。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醇基燃料產品是以甲醇為主要原料。甲醇無色且與水互溶,氣味與乙醇相近。液態(tài)醇基燃料的顏色、氣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誤當成散裝“白酒”。如無特殊標識,消費者從感官上難以分辨液態(tài)醇基燃料與白酒的差別,因而容易發(fā)生誤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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