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侄子侄女可繼承叔伯遺產(chǎn)”相關話題引發(fā)熱議,新規(guī)會引發(fā)被繼承人的甥侄與其子女爭奪遺產(chǎn)?獨生子女未來不能繼承父母房產(chǎn)?類似傳言與誤讀也多了起來。在此,我們?yōu)槟吻逯囌`,解讀真相。
擴大代位繼承人范圍會引發(fā)甥侄與子女爭遺產(chǎn)?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在遺產(chǎn)繼承方面,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繼承,擴大了代位繼承人的范圍,使得遺產(chǎn)無人繼承的概率大幅降低。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副院長、教授劉智慧表示,甥侄的代位繼承,是在逝者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無法進行繼承,且逝者的兄弟姐妹本人也已去世的情況下才會適用。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認為,法定繼承人范圍的大小,表面體現(xiàn)的是可以繼承遺產(chǎn)的親屬范圍,實質(zhì)上是國家對公民私有財產(chǎn)特別是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尊重。
未來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chǎn)?
針對網(wǎng)傳消息“未來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chǎn)”,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孫憲忠回應稱,該消息不可信。子女繼承遺產(chǎn),尤其是獨生子女繼承遺產(chǎn),在法律上沒有設置任何的障礙,或者有重大的變更。法定繼承是依據(jù)自然親緣血緣關系來確定的,這方面沒有任何制度的變化。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委員王利明表示,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沒有實質(zhì)性變化,雖然將兄弟姐妹納入代位繼承人范圍,但是要特別注意,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沒有變化,第一順序還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的。第一順位存在的情況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還不能繼承,所以不能使用代位繼承。因此“獨生子女不能繼承”完全是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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