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任奇)5月26日,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份確認調解協(xié)議效力民事裁定通過電子送達平臺成功送達當事人。這是2022年修改后《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該院首例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案件。
“你們好,我是湖北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隨州分中心工作人員,受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派,對你們之間的著作權糾紛進行調解,請問你們是否同意?”
“我們同意?!?/p>
……
話音這頭,隨州中院特邀調解員宋海斌一邊細致地查看案卷材料,一邊有條不紊地主持矛盾調解工作。話音那頭,雙方當事人相隔千里,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視頻連線,在調解員引導下,圍繞爭議進行坦誠溝通。
大約十分鐘后,雙方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
2022年4月,原告毋某向隨州中院提起訴訟,稱其是河南省一名古風漫畫作家,于2020年6月通過網絡平臺將涉案美術作品首次發(fā)表,被告湖北廣水某公司未經允許在某電商平臺銷售與其作品畫面相同的室內裝飾畫,侵害其復制權和發(fā)行權,要求該公司賠償損失。
鑒于該案案情簡單,爭議標的不大,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隨州中院將該案委派隨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設立的調解組織——湖北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隨州分中心進行訴前調解。經過前期溝通和準備,調解員于5月19日在調解平臺連線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于當天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通過平臺在線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隨州中院收到確認申請后,迅速進行了審查,認為該協(xié)議符合司法確認條件,遂作出前述裁定,并通過電子送達于當天成功送達當事人。
根據上級法院關于“一站式建設”的相關部署和要求,隨州兩級法院近年來持續(xù)大力開展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積極對接調解組織,開展訴前矛盾調解,將大量矛盾化解在初期,分流在訴訟程序之前,案件增幅逐步放緩。據統(tǒng)計,今年以來,隨州兩級法院民事一審案件較去年同期增長率為-0.8%,案件數量拐點初步顯現(xiàn),多元解紛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經訴前調解的案件,既實現(xiàn)高效解紛,又大幅降低了本地企業(yè)的賠償額,為企業(yè)紓困減壓,助力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
此前,因法律規(guī)定限制,司法確認程序限于基層法院和部分試點中院。2022實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邀請調解組織開展先行調解的,向作出邀請的人民法院提出;調解組織自行開展調解的,向當事人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調解組織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調解協(xié)議所涉糾紛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向相應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該規(guī)定為中院辦理司法確認案件徹底掃清了制度上的障礙,也為訴前調解工作釋放了新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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